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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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09-11-23 00:00:00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9-042号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9-04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9年11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创奇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63,350,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163,350,28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09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票1,816,840股,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庆国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