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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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6-11 00:00:00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2-028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2-02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钽业”) 于 2012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65%,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10月31日向截至2011年10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配售股份,共计配售84,432,64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1,740,637.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3,082,499.8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运【2011】验字第006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与使用
截至2012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203.60万元。2012年6月-2012年12月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为22,604.65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2012年6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2.65%,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560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导致流动性不足的原因: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2012年6月8日,东方钽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1、东方钽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东方钽业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东方钽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东方钽业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综上,东北证券对东方钽业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