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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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售股份解除日期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

2009-03-17 00:00:00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9-011号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9-01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3,713,440股股份,本应在2009年3月17日解除限售。但根据有关规定,由于下段所述原因,该部分限售股份尚需待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召开日期预计为2009年4月20日)完毕后方能解除限售。
  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原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所作股改承诺中关于“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在东方钽业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比例不少于东方钽业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条款中,由于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控股股东尚需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所承诺的分红方案投赞成票后,相关限售流通股方能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