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资产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布时间:
2009-03-17 00:00:00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9-00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9-00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向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租出和租入资产所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告如下: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 10,755,115.92 8,052,109.52 机器设备 19,804,576.38 7,830,176.48 合计 30,559,692.30 15,882,286.00
一、 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经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充分协商,拟将公司氧化物粉体及靶材生产线租赁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租出资产”),并从集团公司租入氟化钾、氯化钾、氯化钠生产线(以下简称“租入资产”)。
2、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1)租出资产基本情况
此次租出的资产是公司拥有的氧化物粉体及靶材生产线,该资产涉及资产项目如下表所示(截止2008年12月31日):
(2)租入资产基本情况
此次租入的资产是集团公司拥有的氟化钾、氯化钾、氯化钠生产线,该资产涉及资产项目如下表所示(截止2008年12月31日):
原值 | 净值 | |
房屋建筑物 | 5,860,659.62 | 5,170,790.34 |
机器设备 | 3,305,862.03 | 2,591,260.36 |
合计 | 9,166,521.65 | 7,762,050.70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张创奇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电池能源材料、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团公司因持有本公司161,533,44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5.3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
租赁期均为三年,从2009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止。
(2)租金
租金确定参考相关资产折旧,公司租出资产收入月租金22万元(242万元/年),租入资产支付月租金8万元(96万元/年)。
(3)租金收付
租金按租期开始日计算,承租人按季度支付出租人租金。
2、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租入租出资产所定租金,是在考虑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因素的前提下,由双方友好协商所确定的。
四、 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租赁的目的在于整合本公司的生产系统,减少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资产租赁生效后,一方面本公司不再向集团公司采购用于生产的氟化钾、氯化钾、氯化钠等原材料;另一方面将与主业相关度不大的小产品生产转出,节省精力,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系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价格公允,交易事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当期或未来财务状况均无不利影响。
五、 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经东方钽业2009年3月13日召开的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拟批准执行与此对应的关联交易协议。该项关联交易应予回避的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决议的表决权。
六、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前已与独董进行了沟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交易的内容合理,减少了关联交易,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
2、 董事会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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