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5-28 00:00:00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28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2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配股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10月31日向截至2011年10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配售股份,共计配售84,432,64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1,740,637.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3,082,499.8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运【2011】验字第006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12年6月26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12年1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拟再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截至2013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719.76万元。公司预计未来6个月将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通过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60万元 (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三)公司承诺:
1、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实际实施进度的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进行归还。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3、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因资金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4、由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公司募集资金金额的10%,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2013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1、东方钽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东方钽业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东方钽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东方钽业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综上,东北证券对东方钽业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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