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1-04-22 00:00:00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25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25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9:00在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创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62,928,8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62,928,82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 162,928,82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的议案》
赞成票162,928,82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赞成票162,928,82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162,928,82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赞成票1,395,38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关联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报酬的议案》
赞成票162,928,82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的议案》
赞成票162,928,828股,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162,928,828股,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九位候选董事均当选,其中:
1、候选人-张创奇: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候选人-钟景明: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候选人-李彬: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候选人-何季麟: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候选人-梁博益: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候选人-陈林: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候选人-文献军: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候选人-刘永祥: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候选人-白维: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一)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三位股东监事候选人均当选,其中:
1、候选人-张慧珍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候选人-赵文通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候选人-陈福龙
赞成票162,928,8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10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该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兴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庆国、柳向阳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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