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发布时间:
2011-04-22 00:00:00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26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2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4月2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20日-2011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15:00至2011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创奇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22人,代表股份164,097,2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04%。
2、出席现场股东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61,533,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2,563,7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 股配股资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42,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票64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弃权票108,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 股配股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各项内容表决情况如下:
(1)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26,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票69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8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26,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票69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8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配售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48,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票718,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票3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4)配售对象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26,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票69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80,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5)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26,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票69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8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6)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28,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票69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78,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7)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26,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票69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8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8)配股方案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26,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票692,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78,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26,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票69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8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0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反对票53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票26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 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0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反对票53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票26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A 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64,097,228股,其中同意票163,30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反对票53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票26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兴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庆国、柳向阳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兴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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