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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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以商住用地对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


发布时间:

2011-02-01 00:00:00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03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商住用地对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0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商住用地对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方式,将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西侧、纬十路南侧面积为205.09亩(折合136,728.8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增加对全资子公司—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的出资。
2、本次增资涉及金额22,341.49万元,不涉及关联交易,但根据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行为经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增资对象: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178号
  法定代表人:沈月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的销售
房地产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337.29
23,390.64
负债总额
8,684.32
24,594.19
净资产
652.98
-1,203.55
 
2009年1-12月
2010年1-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076.17
560.15
净利润
-545.89
-1,856.52
 
房地产公司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原注册资本1200万元,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土地增资,注册资本为23,541.49万元(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金额为准)。
  三、增资土地资产情况及增资方式
  公司用于增资投入房地产公司的土地状况:
土地产权证号:银国用(2010)第60134号;
土地面积:136,728.80平方米;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商服用地;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住宅69.7年、商服用地39.7年。
  2010年12月31日,土地账面净值为19,437.30万元。根据宁夏恒正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宁恒正【2011】(估T-J)字第014号,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土地评估总价为22,341.49万元。土地不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况。土地估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增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商住用地必须交有房地产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才能变现,本公司不具有土地开发资质,房地产公司具有土地开发资质。本次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资产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尽快将土地资产进行变现并取得相应收益,也有利于公司本身的业务分工管理,业务整合,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宁夏恒正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