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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6 10:05:00      字体大小: - +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7-025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二十四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14:3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7年4月19日发出《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4)。
2017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函》,提名选举王凡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王凡女士简历如下:
王凡女士,汉族,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律师。200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民商法专业,2003年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国际商法及欧洲法专业硕士研究生(LL.M)。
曾经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2006年起加入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私募股权、资本市场与国际投融资等相关法律事务。目前主要负责观韬西安办公室境内公司证券及国际投融资业务。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凡女士已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1日在北京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举办的第8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议案的内容。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1,91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80%,且其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充仅对所涉及的上述议案进行调整,不影响会议通知的其他内容。现将补充调整后的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6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5:00至2017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8、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7年5月23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0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选举李春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钟景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陈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赵文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姜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尹文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选举何雁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耀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王凡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4.00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01选举马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02选举牛正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03选举柴慧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审 议 的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4月19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六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2、3、4为等额选举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6)人
2.01 选举李春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钟景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赵文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姜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尹文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何雁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李耀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王凡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应选人数(3)人
4.01 选举马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02 选举牛正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03 选举柴慧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叶照贯、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5月9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详见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2、3、4为等额选举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6)人
2.01 选举李春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钟景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赵文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姜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尹文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何雁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李耀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王凡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应选人数(3)人
4.01 选举马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02 选举牛正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03 选举柴慧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三: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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