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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5 08:16:03      字体大小: - +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4-03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1日发出,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8:30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创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201,92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201,928,9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201,928,9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201,928,9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201,928,9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赞成票201,928,9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1,916,8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5.80%,,因此回避表决。
赞成票12,1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度报酬的议案》
赞成票201,928,9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的议案》
赞成票201,928,9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票201,928,9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庆国、闫海滨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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