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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3 08:36:26      字体大小: - +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4-02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日上午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建林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4月2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推荐丁建林先生、赵文通先生、冯小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跃忠先生、秦宏武先生为职工监事直接进入第六届监事会,各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的简历附后。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将采用累计投票制。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日


附件:监事简历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
1、丁建林先生,回族,1962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保卫科副科长、科长,武保处副处长、处长,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审计监察室主任、纪检副书记、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曾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现任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赵文通先生,汉族,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理统计系,同年分配至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从事计划统计工作。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主任助理、计划企管部主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现任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发展部部长、宁夏金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多次荣获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先进管理工作者,东方钽业公司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冯小军先生,汉族,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现更名嘉兴学院)经济系,同年分配至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从事薪酬管理工作。
    历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助理、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曾多次荣获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先进管理工作者、优秀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职工监事
1、马跃忠先生,回族,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分析室技术员、二分厂技术员、工段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等职。曾先后获得企业优秀管理干部和科技年会特等奖、三等奖等荣誉称号或奖励。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钽铌材料分厂厂长,公司职工监事。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秦宏武先生,汉族,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经管学院统计学专业,2001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宁夏有色金属研究所综合办科员,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计财科科员,宁夏星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主任、计划企管部主任、董秘、副总经理,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指挥部计划处副处长,预决算处处长,审计部部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部长,公司职工监事。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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