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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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十一次董事会


发布时间:

2024-10-25 19:01:03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4-032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2、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2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发出。会议于2024年6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承兑汇票。总额不超过2.5亿元,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6个月,额度释放后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原额度同时终止。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2、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7日收到董事唐微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唐微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唐微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微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唐微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唐微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易均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3、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033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8

附:个人简历

易均平先生,汉族,1966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1987年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热能工程及仪表专业。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质量处负责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五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北京鑫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驻京办事处主任、审计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纪审监察部部长、集团办公室(党办)主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材料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材料分公司高级专员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材料分公司高级专员;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