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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中色东方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优化方案》


发布时间:

2009-05-18 00:00:00

5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召开职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优化方案》。集团公司领导张创奇、钟景明、余春

      5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召开职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优化方案》。集团公司领导张创奇、钟景明、余春勇及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参加了会议。
  2008年5月1日,集团公司实施了以岗位绩效为核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新工资体制的实施打破了以工龄和身份定工资的体制,实现了工资的岗位价值导向作用。一年来,新工资体系总体运行稳健,但同时也存在着亟需完善的地方,如新工资体制缺乏激励作用,职工的累积贡献及技能水平的差异无法体现,新员工晋档时缺乏考核;没有建立新招聘硕士、博士工资标准,缺乏对人才的吸引;过渡型组织的岗位设立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
  针对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走访、座谈、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收集职工意见、建议,同时吸纳国内其它有色企业薪酬改革的成功经验,制定了《岗位绩效工资优化方案》,提出了5项优化措施:一是细化和完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通过制定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及流程等措施,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在整个薪酬体系中的激励和调节作用;二是扩大工人技师和业务主管、主办的设置比例,增设高级技师岗位职数;三是加强新员工考核,新招录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开始考核积分,达到规定的进档积分后方可晋升到1档,同时将员工考核晋档分值由5分调整为3分,具有保留工资的员工在考核晋档时不冲减其保留工资;四是对企业急需专业的新入厂硕士、博士在试用期内分别执行12岗1档和14岗1档的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次月上调一岗;五是对过渡型组织人员配置要确保“先设岗后配人”的原则。
  集团公司领导钟景明、张创奇在会上先后说,《岗位绩效工资优化方案》的制定是集团公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结果,充分体现了集团公司对知识、人才和老职工累计贡献的尊重。集团公司将会对岗位绩效工资进行不断地优化、完善,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激励作用,让广大职工能够真正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