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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15 00:00:00      字体大小: - +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9-02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09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问题,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目前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3亿元,新增和续贷流动资金贷款批准后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期限36个月(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09-02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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