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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追加提供贷款担保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8 00:00:00      字体大小: - +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3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追加提供贷款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提供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包括外币折合价)的贷款担保额度,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进出口公司已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
目前,公司主导产品所用钽铌原材料均由进出口公司采购,加之,公司相关业务贸易额的增加也需要相应资金,现提请董事会审议关于为进出口公司追加提供1亿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虽然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244,671万元)的10%,但进出口公司201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89.51%,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高新区创新园
法定代表人:姜滨
注册资本: 700万元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金属产品及设备进出口贸易
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00万元,占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财务状况:截止2013年6月30日,进出口公司资产总额为46,001万元,负债总额41,177万元,净资产为4,8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51%。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提供1亿元的贷款担保情况如下:
由进出口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本公司提供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包括外币折合价)的贷款担保,期限为二年。借款期限自进出口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进出口公司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由于公司对进出口公司绝对控制,因此担保风险是可控的。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追加提供贷款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90,500万元,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244,671万元)的36.99%,占公司201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246,512万元的36.75%。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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