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投资者关系

NVERSTOR RELATIONS

当前位置: 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定期报告 > 正文

定期报告

关于公司与西材院资产租赁合同变更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8 00:00:00      字体大小: - +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4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西材院资产租赁合同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拥有的氧化物粉体及靶材生产线出租给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西材院”),租金19万元/月(228万元/年),租期从2012年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止。(详细内容见2012年2月23日,2012-008号公告)。
由于西材院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东方钽业部分设备老化等原因,经与西材院协商,重新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2.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西材院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张创奇、钟景明、李彬、何季麟、梁博益、陈林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法定代表人:钟景明
注册资本:3872.70万元
经营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主营:稀有金属冶炼、加工及销售
兼营:铍制品、钽制品、分析检测服务
2、201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2,696万元,净资产15,2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389万元,净利润21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租出的资产是公司拥有的氧化物粉体及靶材生产线,该资产涉及资产项目如下表所示(截止2013年6月30日):
名称
原值(元)
净值(元)
房屋建筑物
9,863,606.80
5,685,564.33
机器设备
10,400,257.69
1,432,359.29
合计
20,263,864.49
7,117,923.62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二年,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
(2)租金
月租金8万元(96万元/年)。
(3)租金收付
租金按租期开始日计算,承租人按季度支付出租人租金。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租出资产所定租金,是在考虑相关固定资产折旧、税费和资产管理费用等因素的前提下,由双方友好协商所确定的。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租赁生效后,公司可以集中精力搞好主业,利用西材院的现有技术和人才,进一步进行产业和产品孵化,可为公司未来拓宽产业领域进行互补。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系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价格公允,交易事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当期或未来财务状况均无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2013年6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85.24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前已与独董进行了沟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交易的内容合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西材院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
2、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浏览次】 关闭

上一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追加提供贷款担保公告
下一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