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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25 00:00:00      字体大小: - +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1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下午在石嘴山市宝山宾馆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慧珍女士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一、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五、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七、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与控股股东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沟通、请示和审查同意,由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张慧珍女士、赵文通先生、陈福龙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名马跃忠先生、牛正刚先生直接进入第五届监事会,各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的简历附后。
与会监事对下述事项发表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明显增强,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职务时能够从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廉洁守法,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监督募股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募股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购买控股股东球镍项目资产等事项进行了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这些购买出售资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其行为公开、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5、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收购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相关资产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及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
本年度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及所涉及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内容及结论均无异议。
(二)、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11日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监事
张慧珍女士,汉族,1965年7月出生,198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青铜峡铝厂财务处会计,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财务处会计,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监事、纪检审计监察部副主任。1999年4月至2006年2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曾多次获得公司先进生产者、先进科技工作者、先进管理干部等荣誉称号。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2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赵文通先生,汉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理统计系,同年分配至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从事计划统计工作。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主任助理、计划企管部主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发展部部长、项目建设指挥部计划处处长、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宁夏金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多次荣获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先进管理工作者,东方钽业公司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赵文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福龙先生,汉族,1965年10月15日出生,统计师,高级会计师,1988年5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统计专业,1999年10月毕业于宁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历任福建省南平市闽宁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特种材料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先后获得过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福建省南平市闽宁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纪审监察部副部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二)职工监事
马跃忠先生,回族,1966年2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参加工作,工程师。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分析室技术员、二分厂技术员、工段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助理等职、副厂长。曾先后获得企业优秀管理干部和科技年会特等奖、三等奖等荣誉称号或奖励。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公司职工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牛正刚先生,汉族,1973年12月29日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6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机械系冶金机械专业。曾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钽改办技术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计划员,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陕西省山阳县新兴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源部部长,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部长、银川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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