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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0 15:41:10      字体大小: -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监高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8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33号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春光、徐汉洲、赵文通、姜滨、聂全新、李修勇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34号公告。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3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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