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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九届二次董事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6 09:38:37      字体大小: -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战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096号公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唐微、白轶明、包玺芳、朱国胜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097号公告。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黄志学董事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以2023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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