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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6 09:37:52      字体大小: -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战宏先生、黄志学先生、唐微女士、白轶明先生、包玺芳女士、朱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3年8月2日-2026年8月1日)。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春芳女士、王幽深先生、叶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3年8月2日-2026年8月1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
2、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适时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总额不超过2亿元,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额度释放后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原额度同时终止。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外部董事履职保障方案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3-083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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