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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4 16:06:48      字体大小: -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2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044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房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045号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货币类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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