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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4 16:05:53      字体大小: -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03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适时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额度释放后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原额度同时终止。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034号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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