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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8 08:42:00      字体大小: - +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7-050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光先生主持。经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研磨材料分公司生产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6日,公司2017-051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钛材分公司管材生产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6日,公司2017-052号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障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和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细则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公司经理层议事程序,保障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和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细则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形式之一,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议事和决策职能。实行集体研究、总经理依授权决定的议事原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议事和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主要形式,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议事和决策职能。实行集体研究、总经理依授权决定的议事原则。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的主要内容:
(七)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具体的规章制度(董事会负责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除外);
(八)拟订子公司设立和撤销方案,制订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章程。制定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派出董事和监事的聘任和解聘方案,研究决定上述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方案(设立董事会的履行相关程序)。
(九)研究决定子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设董事会的履行相关程序);
(十)决定公司员工招用、聘任或者辞退、除名、解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的人员以及由党委决定任免的干部除外);
(十一)听取经理班子成员报告所分管部门、业务的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对提请会议决策的重大问题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相关业务进行研究和决策;
(十二)其他应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的主要内容:
(七)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具体的规章制度;
(八)拟订子公司设立和撤销方案,制订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章程。研究决定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派出董事和监事的聘任和解聘方案,研究决定上述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方案(设立董事会的履行相关程序)。
(九)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研究决定子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公司和子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干部职数编制(由董事会聘任解聘以及党群干部除外);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干部(不含党群干部),决定公司员工招用、聘任或者辞退、除名;
(十一)依据授权研究决定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三重一大”事项;
(十二)听取经理班子成员报告所分管部门、业务的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对提请会议决策的重大问题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相关业务进行研究和决策;
(十三)其他应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九条  经理班子成员和与会部门人员应充分准备拟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例行报告的内容由经理班子成员会前自行准备,专项议题由经理班子成员或相关部门提前一日以上向综合部提出,综合部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确定。会议原则上不受理临时议题; 第九条  经理班子成员和与会部门人员应充分准备拟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例行报告的内容由经理班子成员会前自行准备,专项议题由经理班子成员或相关部门提前一日以上向综合部提出,综合部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确定。会议原则上不受理临时议题; 
属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议题,应按规定履行相关准备程序,并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后,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十条 会议在对提交议题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后,由总经理做会议总结和决定。属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议题,应执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规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决定、批准或职代会审议的议案,会后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条  会议在对提交议题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后,总经理做会议总结,并依授权作出决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职代会审议批准的议案,会后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一条 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要规范清楚,要如实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每名与会人员的发言。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把会议形成的决定和制定的措施方案准确地表达清楚。会议纪要需经与会经理班子成员签字确认,总经理签发。需要时,会议决定事项可以公司文件印发。 第十一条  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要规范清楚,要如实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每名与会人员的发言。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要按规定做好并保存备案材料。
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把会议形成的决定和制定的措施方案准确地表达清楚。会议纪要需经与会经理班子成员签字确认,总经理签发。需要时,会议决定事项可以公司文件印发。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全文见2017年12月26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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