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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7 08:27:58      字体大小: - +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4-00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月24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月23日-2014年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15:00至2014年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创奇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股份202,037,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3%。
2、出席现场股东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01,924,1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3,8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5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201,932,027股,反对票105,825股,弃权票88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201,932,027股,反对票105,825股,弃权票88股,赞成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庆国、闫海滨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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