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钽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7,312.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核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48号)核准,公司向截至2011年10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配售股份,实际发行84,432,644股,每股发行价格10.68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1,740,637.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3,082,499.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1]验字第0063号《验资报告》。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靶材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 9,804.00 | 8,804.00 |
2 | 铌及铌基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 7,879.00 | 7,079.00 |
3 | 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 72,477.00 | 27,073.07 |
4 | 60吨/年一氧化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 12,285.78 | 12,285.78 |
5 | 偿还银行贷款 | 40,000.00 | |
合计 | 95,241.8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2011年9月27日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和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和法规规定,2011年12月7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8日,公司2011-078号公告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960.82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20,897.96万元(含550.53万元利息),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 | 106014877122 | 14,059.24 | 278.81 | 14,338.05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 | 64001300800052501755 | 6,412.76 | 145.85 | 6,558.61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青山路支行 | 2904040629201005270 | -31.67 | 32.09 | 0.42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 | 931903241510807 | -92.90 | 93.78 | 0.88 |
合 计 | 20,347.43 | 550.53 | 20,897.96 |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另外,自2012年至目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二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自2011年起,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同时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报告。前述中介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未存放非募集资金,也未用作其它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定期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3546.83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天运(2012)普字第90013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该款项公司已于2012年3月16日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
(一)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靶材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建设一条以钽靶材为主兼顾钛、铜等靶材加工的年产80吨钽金属系列靶材生产线,形成一整套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靶材生产工艺技术条件,产品通过国内外用户的认证,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项目计划总投资9,804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资8,804万元。
2、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96.90万元,目前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向客户提供样品并试销。
(二)铌及铌基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1、项目概况
通过引进生产设备和新增国产动力设备,新增一条年产10吨高纯超导铌材生产线,以及一条年产60吨化工防腐铌基合金管棒材(30吨/年)和电光源铌锆合金管丝材(30吨/年)生产线,将国家973计划“超导加速器用大晶粒高纯铌片的研制”的科研成果以及公司多年积累的其他科研成果产业化。
项目计划总投资7,879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资7,079万元。
2、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10.67万元,项目化工防腐用铌及其合金管材、铌及合金棒材、铌及合金线丝材已达到设计产能,已生产并提供熔炼产品。
(三)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1、项目概况
通过建设钛及钛合金熔铸车间、无缝管车间、锻压车间、焊管车间、丝材车间、成品包装车间及有关辅助设施,形成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管棒线材生产能力,其中棒材1400吨,锻件300吨,无缝管1000吨,焊接管200吨,丝材100吨。
项目计划总投资72,477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资27,073.07万元。
2、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013.83万元,项目建设已完成包括熔炼车间、无缝管车间、机加车间、锻压车间、锻造车间、包装车间等6个生产厂间,厂房面积46644平方米。建成铸锭、无缝管、棒材、锻件生产线。
(四)60吨一氧化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1、项目概况
在现有一氧化铌(NbO)中试生产线基础上,新建一条年产60吨生产线,将公司“低价氧化铌或铌粉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以及多年积累的其他科研成果产业化。
项目计划总投资12,285.78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资12,285.78万元。
2、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873.02万元,项目厂房施工和改造已完成,生产线设备已完成安装和调试,已具备试生产的条件。
四、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投资计划概述
1、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2、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建设钛及钛合金熔铸生产线、锻压生产线、无缝管生产线、成品包装及有关辅助设施,形成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管棒线材生产能力,其中棒材1400吨,锻件300吨,无缝管1000吨,焊接管200吨,丝材100吨。
3、项目总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72,477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资27,073.07万元。
(二)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已完成包括熔炼车间、无缝管车间、机加车间、锻压车间、锻造车间、包装车间等6个生产厂间,厂房面积46644平方米。建成铸锭、无缝管、棒材、锻件生产线。
(三)本次拟部分调整的内容
1、取消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子项200吨焊接管生产线的建设
(1)子项200吨焊接管生产线投资预算
该子项预计建设钢结构厂房3600平方米,预计造价923万元,引进整套生产线,主要设备投资估算2000万元。该子项投资总额2923万元。
(2)调整的原因:
截至目前,由于国内已经建成、在建和计划建设的钛焊接管生产线较多,而且规模都比较大,所建生产线均为进口设备,尤其是成型成套模具需要进口,生产成本非常高。钛焊接管产能严重供大于求,未来市场竞争将非常激烈。
综上所述,鉴于钛焊接管的原料供应、市场饱和以及成本高、设备依赖进口等诸多影响因素,从目前看来,国内钛焊接产能已经达到了过剩的地步,为了避免重复投资,经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子项200吨焊接管生产线的建设。
2、取消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子项100吨丝材生产线的建设
(1)子项100吨丝材生产线投资预算
该子项预计建设钢结构厂房2880平方米,建筑工程投资739万元,设备投资2711万元,安装工程303万元。该子项投资总额3753万元。
(2)调整的原因:
①丝材项目原计划投资3753万,计划产量为100吨丝材,项目设计时主要考虑建设完整的管棒线产品。目前,丝材平均售价为35万元/吨,产值约为3500万元,项目难以实现预期收益。
②由于丝材市场份额较小,增长速度慢,而且竞争也非常激烈。
综上所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子项100吨丝材生产线的建设。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共计67,960.8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897.96万元,其中包括“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60吨/年一氧化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两个项目的尚待支付合同款及质保金等为3585.25万元,募集资金项目节余金额为17,312.7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益为550.53万元),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
募投项目投资节余金额 | 利息收益 | 小计 | |||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靶材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 8,804.00 | 8,896.90 | -92.90 | 93.78 | 0.88 |
铌及铌基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 7,079.00 | 7,110.67 | -31.67 | 32.09 | 0.42 |
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 27,073.07 | 13,013.83 | 14,059.24 | 278.81 | 14,338.05 |
60吨/年一氧化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 12,285.78 | 5,873.02 | 6,412.76 | 145.85 | 6,558.61 |
偿还银行贷款 | 40,000.00 | 33,066.40 | - | - | - |
合计 | 95,241.85 | 67,960.82 | 20,347.43 | 550.53 | 20,897.96 |
(一)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靶材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项目计划总投资9,804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资8,804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896.90万元,募集资金节余0.88万元。
(二)铌及铌基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项目计划总投资7,879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资7,079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110.67万元,募集资金节余0.42万元。
(三)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项目计划总投资72,477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资27,073.07万元。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3,013.83万元,募集资金节余14,338.05万元,待付合同款及质保金等1,221.79万元。
(四)60吨一氧化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项目计划总投资12,285.78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投资12,285.78万元。截至 2013 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873.02万元,募集资金节余6,412.76万元,待付合同款及质保金等2,363.46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通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减少了设备采购成本,节约了设备购置费用。公司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支出。
2、公司编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2010年,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设备、原材料以及建造施工造价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且部分从国外采购的设备由于汇率变化的影响节余了较大数额的资金(从德国采购设备以欧元结算),总体上节约了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的投资,实际支出与预算出现了一定的节余。
3、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由于取消子项200吨焊接管生产线建设,节余投资资金2923万元。取消子项100吨丝材生产线建设,节余投资资金3753万元。
4、一氧化铌项目,公司已有四十余年粉末冶金工艺技术的实践和经验积累,随着粉末冶金技术研发和工艺技术水平不断进步和优化,公司进行了粉末冶金装备升级及扩大装炉量研究,缩短了一氧化铌还原、降氧及热处理工序的周期,装炉量扩大了2倍,并大幅减少了还原炉、氢化炉、降氧炉以及热处理炉装备的台套数,设备购置费用节余较多。
七、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1年配股投资项目除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已调整的2个子项目外已建设完成。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和实际情况作出取消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200吨焊接管和100吨丝材2个子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际资源的有效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并无适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新的项目,为减少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7,312.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全部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3、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文献军、刘永祥、白维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1年配股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已调整的2个子项目外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和实际情况作出取消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200吨焊接管和100吨丝材2个子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际资源的有效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并无适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新的项目,为减少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7,312.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17,312.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2011年配股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已调整的2个子项目外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和实际情况作出取消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200吨焊接管和100吨丝材2个子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际资源的有效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并无适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新的项目,为减少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7,312.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17,312.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11年配股的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的营运资金,减少了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保荐机构同意东方钽业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五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