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8-02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5月21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通知,公司原控股股东“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名称、股东帐户名称等均已变更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1,533,4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3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控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161,533,440股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变更后,本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