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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22 00:00:00      字体大小: - +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8-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47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08418在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何季麟先生、独立董事高德柱先生因出差未能到会,特分别授权钟景明董事、刘永祥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张创奇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张创奇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084182011417日。

二、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钟景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084182011417日。

三、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叶照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均为三年,自20084182011417日。

四、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聘任陈林先生、郑爱国先生、姜滨先生、施文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慧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简历附后)的任期均为三年,从20084182011417日。

五、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汪红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084182011417日。

六、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下列七名董事组成:张创奇、钟景明、李彬、何季麟、梁博益、高德柱、牛庆仁。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主任委员由当选董事长张创奇先生担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高德柱、刘景伟、  刘永祥、张创奇、李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刘永祥、  刘景伟、高德柱、梁博益、李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刘景伟、刘永祥、  高德柱、钟景明、李彬。

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选举产生。

七、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2008422《证券时报》公司2008020号公告。

八、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鉴于公司新产业项目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降低企业资金成本,考虑发行短期融资券融资的时间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向有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等)申请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具体工作,申请发行的规模不超过本公司2007年末净资产的40%:2007年末公司净资产120,582万元,按此计算公司拟申请发行规模将不超过4.8亿元。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422

 

陈林先生,满族,19678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毕业,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读(EMBA),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钽制品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副厂长、厂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先后分别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杜邦科技创新奖、第六届宁夏青年科技奖,被评为“第五届宁夏十大杰出青年”,入选宁夏"313人才工程"、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天津晶蓝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郑爱国先生,汉族,1960328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原中南矿冶学院),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二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二分厂厂长等职。曾先后荣获石嘴山市优秀团干部,宁夏十大杰出青年科技标兵,宁夏第五届青年科技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宁夏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多项;企业先进生产者、优秀干部、企业劳模等荣誉称号。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持有本公司股份965股。

 

姜滨先生,汉族,196858出生,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宁夏大学数学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9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产品销售工作,历任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南平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曾多次获得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干部荣誉称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573股。

 

施文锋先生,汉族,19641118出生,湖南省醴陵市人,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原中南矿冶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858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课题研究组负责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助理、宁夏东方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先后参与并主持了多项国家重点技术开发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军工配套项目。荣获国家火炬优秀项目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杜邦科技创新奖1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大杰出青年”,第三届 “中国青年科技创业奖”等荣誉和奖励。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持有本公司股份6030股。

 

张慧珍女士,汉族,19657月出生,198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先后毕业于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历任青铜峡铝厂财务处会计,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财务处会计,宁夏, 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监事、纪检审计监察处副主任。19994月至20062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多次获得公司“先进生产者”、“先进科技工作者”、“先进管理干部”等荣誉称号。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福建南平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21股。

 

叶照贯先生,汉族,196222出生,先后毕业于原沈阳冶金机械专科学校金相热处理专业、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中共党员。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机动科设备组组长、企业管理办公室经法组组长、外经处处长助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助理、副主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等职。曾先后多次荣获厂、公司优秀团员、优秀党员、十佳优秀管理干部、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辖区内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称号并受到交易所的书面表扬。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主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汪红杰先生,汉族,1971815出生,中共党员,19937月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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