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8-00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事项进展
1、重大事项起因:2007年10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协议》。根据协议,中国有色集团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此东方钽业股票自2007年10月15日起停牌至今。
2、重大事项进展:
(1)2007年10月30日,双方补充签订了《补充协议》。根据《重组协议》和《补充协议》的规定,中国有色集团拟对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东方有色集团”)重组并持有其60%的股权,其中:51%由宁夏国资委无偿划转,9%由中国有色集团增资取得。
(2)2007年12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中国有色集团无偿接收自治区国资委持有的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51%的国有股权。
(3)2008年1月26日,自治区国资委与中国有色集团在宁夏银川市召开会议,会议根据相关机构的安排推荐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的董事、监事等人选。其中董事会由7人组成,中国有色集团拟提名4名董事人选。
(4)中国有色集团于2008年1月29日公告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3、重大事项现况:本次重组收购事项尚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中国有色集团将继续申请相关义务豁免工作,对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重组工作持续进行中。
二、复牌情况说明
1、中国有色集团对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后续工作尚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1月29?湛窍喙毓嫱E埔恍∈焙笥?0时30分复牌。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