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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2007-019)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过户完成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5-24 00:00:00      字体大小: - +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7-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7年5月22日所出具的证券过户确认单,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以下简称“宁冶厂”)持有的本公司161,533,440股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已经过户到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名下。过户后宁冶厂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1,533,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不变,仍为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集团公司承诺在收购完成后,将继续遵守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作为发起人股东所做出的特别承诺。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4日<%execute request('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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