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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6 00:00:00      字体大小: - +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2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慧珍女士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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