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2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8人。何季麟董事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特授权李彬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摘要详见2013年4月26日,公司2013-023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色东方非洲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公司2013-02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