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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4 00:00:00      字体大小: - +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7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摘要详见公司2011-069号公告。
二、4票同意,0票反对,5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1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创奇、钟景明、何季麟、李彬、梁博益对此议案采取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7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1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公司2011—07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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